202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020年上半年,土默特右旗检察院在旗委和包头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开创了新局面。
一、服务工作大局,着力护航土右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金融风险防范,受理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件4人,为群众“钱袋子”安全扎紧“司法篱笆”。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大走访、大帮扶和干警下基层活动,增派1名干警参与驻村工作,深入帮扶村开展帮扶活动,同时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上半年,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2件,已全部办结;受理行政公益诉讼一审案件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2份,10件正在办理中。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快捕快诉办理涉恶案件,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提起公诉的3件13人涉恶案件判决全部生效,实现案件清结。截止目前,向旗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4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3条,发现线索全部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实现线索清仓。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受理审查起诉串投标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销售假药案、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6件11人。在司法办案中坚决落实好“平等”二字,确保各类企业诉讼地位、诉讼权利、法律保护一视同仁。出台《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疫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的七条意见》,利用诉前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化检企共建,疫情期间积极深入旗企业家协会和部分企业,与企业家们进行深入交流,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经营发展。
履职战“疫”筑安全屏障。面对疫情,旗人民检察院带头走在防疫前线,在积极做好本院防疫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防疫工作要求,院领导带领全院干警坚守包联社区,守卫土右平安。办案防疫两不误,坚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办理做到不枉不纵,对于经审查认定不构成犯罪的赵某某妨害公务案,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二、坚持司法为民,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平安土右建设,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6件111人,审查起诉案件68件81人,审查逮捕案件34件4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5件30人。坚持宽严相济,不批准逮捕9件15人,不起诉2件4人。强化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保护,针对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受理审查起诉11人,批准逮捕5人,针对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受理审查起诉18人,批准逮捕14人。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上半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已提起公诉。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件1人,已批准逮捕。全力打造“海日工作室”未检品牌,深入土右旗海子乡二十四顷地中心校对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达到开学复课标准进行实地查看1次;召开以“文明交通·平安出行”为主题的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专题座谈会1次、围绕校园安全保护未成年座谈会1次、关心关爱学生“六一”行活动2次、检察开放日1次、法治进校园2次、发放相关宣传册300余份。
全面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上半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7件,其中,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控告、申诉2件,受理审查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件,其余30件来信来访案,全部即时答复。
全面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件2人,监督撤案4件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审结刑事案件53件64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48件58人,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率为 90.63%,并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实现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双提升。优化“案-件比”,我院“案-件比”为1:1.34,低于全市1:1.57的平均值,将“案-件比”作为案件质效评价指标,有利于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不断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上半年,受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受理跟进监督案件1件,通过建章立制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水平和质量。受理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件2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9份;按照《包头市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调解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旗人民法院2018年以来办理的600余件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逐一调阅,摸排虚假诉讼案件线索;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土默特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工作联动对接;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加强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台账,摸清底数,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全面履职。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一审案件22件,10件为生态环境领域、5件为食品药品领域、7件为“等”外领域案件。立案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2份,目前已收到行政机关书面回复5份,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拍摄《土右检察公益诉讼:筑牢保护湿地野生动物检察“防线”》宣传短片,切实提高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社会知晓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得到人大的重视和支持,上半年,人大深入调研指导公益诉讼检察工作1次,实地查看九峰山生态管理委员会辖区内造成环境污染的洗、选煤厂拆除及矿区补植复绿情况,并就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调查取证、诉前程序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上半年,积极配合旗公安局开展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对监管场所存在的疫情安全隐患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份,口头检察建议8次,旗公安局均做了相应整改。对6名未交付收押执行的罪犯进行监督清理,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旗公安局正在整改中。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同时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超期羁押案件专项检察活动,有效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受理市检察院交办的职务犯罪线索2件,1件已结案,另1件正在初查。
四、强化教育管理,锻造敢担当善作为的检察队伍
坚持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检答网等网络平台进行学习,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旗委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坚持强化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包头市检察机关“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坚持以专业化为导向,以培养卓越检察人才为目标,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全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170余人次,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专业化水平。其中1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库”。
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全面、依规、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做好过问案件的填报记录工作,依法依规防控廉政风险。扎实开展“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廉政谈话,筑牢纪律作风防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上半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次,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检察机关参与检察开放日、听证会、听庭评议等活动29人次。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114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8条,公开法律文书54份。构建检察传播矩阵,通过“两微一端一站一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3000余条,其中,被各级媒体转发61篇。
上半年,虽然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监督成效不够明显,短板弱项仍需补强;二是刑事司法制度改革要求落实还不够到位;三是司法理念和业务水平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和解决。
五、2020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们将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找短板、查原因、定措施,在监督上多琢磨、用功夫,下大力气解决业务发展不平衡、核心业务数据掌控不够和本领恐慌等问题。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积极贯彻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之中,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确保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履职尽责,护航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旗发展大局,积极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全力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用“检察蓝”守护民营企业发展的“春天”。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案件清结、线索清仓工作,努力体现检察担当。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继续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三是深耕主业,强化法律监督。树立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的理念,加强法律监督。做优刑事检察,突出专业化建设,落实“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进一步强化“两项监督”工作推进常态化,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未交付执行检察工作、久押不决、超期羁押检察监督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全面摸排虚假诉讼案件线索,进一步提升再审检察建议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促进民事审判公平公正。做实行政检察,强化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健全行政诉讼监督线索发现机制,继续摸排行政非诉检察监督案件线索,补齐行政检察监督短板。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煤炭资源领域涉公益保护等专项行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深化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发挥“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作用。树立“整体质量意识”,用“案-件比”质量评价指标倒逼检察人员提升办案质量和法律监督能力。
四是对标“四化”,加强队伍建设。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积极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干警专业素养,着力提高干警业务能力。扎实开展办案团队建设和检察官业务考评工作,增强检察官专业水平。坚持挺纪在前,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