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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上半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13  作者:  新闻来源: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21年上半年,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平安土右建设,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4218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171人,审结4867人,批准逮捕263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3147人,审结95106人,起诉8191人。突出打击故意伤害、强奸、盗窃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1114人、起诉1417人。积极参与禁毒工作,从严打击涉毒犯罪,批准逮捕27人、起诉710人。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检企交流,召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到意见建议15条。倾听民企呼声,检察长深入包联企业提供“法治问诊”,架起检企互动“连心桥”。出台《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便民利民十项措施》,着力解决企业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持续抓好涉企“挂案”清理工作,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和对涉企行政案件监督力度,进一步织密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保护网。重点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办理涉企案件33人。

凝心聚力保护自然资源。加强自然资源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针对涉嫌非法采矿罪起诉11人。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联合旗林草局建成全旗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基地,在保护“美丽家乡、靓丽土右”资源保护领域贡献检察力量。

二、践行司法为民,在保障民生中彰显检察担当

用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严格执行“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上半年,共办理群众信访事项25件,回复、答复率均为100%。对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3件、中联办移交的1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开展评查,通过采取检察长包案、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方式进行化解,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2件信访事项均已签订息诉罢访协议,化解率为100%中联办移交信访事项1件(同时也是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其中1件信访事项)已导入国家司法赔偿程序。

努力办好群众身边案件。强化弱势群体司法保护,运用服务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平台,针对某科技公司拖欠农民工30万元劳动报酬,及时向旗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推进“四个最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持续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二次供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书6份。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上半年,共办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6人,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提起公诉11人。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和涉罪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对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对2件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进行一站式询问制度。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中小学生“两法”竞赛活动等多形式宣讲3场次。开展校外培训、托辅(管)机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督促行政机关全面整治宿舍安全、食品加工环境等问题。

三、 精耕主责主业,在司法办案中强化检察监督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持续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受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纠正遗漏同案犯3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2件,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3。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879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6.7%

努力做深民事行政检察。上半年,共受理对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受理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已制发检察建议并被法院采纳,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4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24份。制定《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向旗人民法院发函征询执行款物是否落实到位等相关工作,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依职权受理行政机关非诉执行案件3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调取行政机关对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给予行政处罚的线索台账,发现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查处到位线索204件,其中16件行政处罚内容已整改,188件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行评查。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受理公益诉讼线索21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9份,已收到整改回复9件。关切民生热点,守护“舌尖上的安全”,针对超市、学校食堂等销售过期食品、使用过期调料等违法行为,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5份。深化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违规占用林地情形立案2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凸显公益保护工作亮点,针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不符合法律规定、窨井盖破损及加油站作业区扫码支付安全隐患等“等”外领域,挖掘线索11件,制发检察建议书7份,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规范履职。针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我院召开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搭建了听取各方意见的平台,助推检察建议落实,着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努力做强刑事执行监督。强化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紧盯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罪犯监督清理工作,核查出的25人中22人已监督清理纠正,3人正在协调责任单位清理纠正。加强监外执行监督工作,针对核查出7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向旗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严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针对1名罪犯未按期报到的违法行为,向旗司法局建议收监执行。

四、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淬炼中锻造检察铁军

突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在党组会“第一议题”开展专题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7次。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坚持每周二三四“晨训晚学”。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关于民族工作和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重要论述。坚持政治引领,抓实教育整顿“四项教育”,参学人数52人,做到学习人员一个不漏、学习内容一篇不少,学习教育参与率达到100%

落实素质强检。深入贯彻落实包头市检察机关“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坚持以专业化为导向,以培养卓越检察人才为目标,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400余人次,参加各类脱产培训12人次,不断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更新办案理念、强化履职能力。结合实际不断建立完善以检察官为核心、以“四大检察”需求为导向的正规化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把法律监督进一步落到实处。提高对检察业务数据的分析运用,围绕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价检察官工作质效,督导检察官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不断完善检察官业绩评价办法,用足用好考评结果,真正发挥好“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有效形成正向激励。

严格从严治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三轮多层级“一对一”谈心谈话,谈话82人次,全院52人填写了个人自查自纠台账和政法干警个人事项报告表,自查率达到100%。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以“自查从宽”引导、以“被查从严”倒逼,坚决整治“七大顽瘴痼疾”。对自查甄别认定的24人,其中5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17人由院党组进行谈话提醒;1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1人问题线索移交旗纪委监委,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纯洁性,强力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填报,上半年填、补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事项29件。自觉接受广泛监督,积极配合“两官”履职评议,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26人次,高度重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接受监督中改进检察工作。主动发声回应关切,以“两微一端一站一条”为桥梁走进群众“生活圈”,发布各类检察信息2700余篇,其中,被各级媒体转发29篇。深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149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4条,公开法律文书86份。

上半年,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服务大局上仍需继续努力,在服务保障全旗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和影响不够突出;二是法律监督力度仍需继续加强,在监督刚性、精准度方面还大有可为;三是检察人员素质仍需继续提升,在人才衔接和适应检察工作新需求方面还需不断探索。

2021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2021年下半年,旗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全旗发展定位,做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是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引领检察人员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紧紧围绕旗委和上级院安排部署,谋划推进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坚持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健全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开展案件公开听证,积极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土右建设。

三是坚持深化法律监督主业。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化捕诉职能,切实发挥刑事监督主动性。强化对民法典的应用,为人民群众民事权益提供法治保障。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构建依法行政与行政检察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拓展公益诉讼监督范围,在关注食药环、饮用水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探索外领域。

四是坚持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把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抓得更严更实,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专项行动,全力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成果运用,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讲政治、守纪律、正作风。坚持“严”字当头,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实抓牢内部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着力促进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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