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6-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旗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以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推动“四大检察[1]”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动融合顾大局,聚焦高质量发展精准发力

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大走访、大帮扶和干警下基层活动,积极引导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坚持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帮助包联村解决48户村民生活饮用水困难问题,先后购买2万余元物资用于慰问,协调相关部门投入16万元扶持村集体产业发展,2019年帮扶15户33人顺利脱贫,通过检察工作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脱贫政策的温暖。突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10人,依法查办了“老妈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邓某某等7人电信诈骗案等重大案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一年来,共办理非法采矿、非法狩猎等生态环境领域类犯罪案件8件14人,办理的卢某某等5人非法采矿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5万余元。

全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依法审慎处理好每一起涉企案件,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律支撑。一年来,先后办理危害企业生产秩序、财产安全等犯罪案件2件4人,对涉民营企业家羁押案件坚持每案必审,对1名已无羁押必要的民营企业涉案人员建议办案单位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精准把握法律政策,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内蒙古互联西部能源有限公司的任某某职务侵占案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处理。更加注重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主体权益,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措施”,成立派驻旗企业家协会检察服务站,初步建成了“检察+工商联+行业协会”服务模式,主动回应企业司法需求。

扫黑除恶彰显检察担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一年来,依法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件9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3件案件未予认定恶势力犯罪,切实做到不枉不纵。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配合协作,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破网打伞”工作的整体合力,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恶案件线索8件,向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3件。坚持“打财断血”,建议法院强制执行2起涉恶案件罚金共计35万余元。

二、履职尽责护安宁,全力助推政治和社会稳定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罪刑法定,批准逮捕89人,提起公诉265人。坚持宽严相济,严防冤假错案,不批准逮捕36人,不起诉33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6人、提起公诉10人。持续打击盗窃、故意伤害、涉黄赌毒等犯罪,批捕40人、起诉58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继续保持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对监委移送的1起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全年无捕后不起诉和诉后判无罪案件,司法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殷切嘱托,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面推进公益诉讼。一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8件,通过提出检察建议履行诉前程序98件,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回复并整改96件。对经诉前程序仍未整改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督促拆除黄河河道内违章建筑5354平方米,清理美岱沟桥下游阻挡河道砂土堆500余立方米,拆除大青山矿区煤炭洗选点20处,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4216万余元,达到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司法关护未成年人。把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作为检察工作重点,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人、不起诉2人。由检察长、优秀检察官担任5所学校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走上讲台、走到学生中间,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7场次。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2]”,在教育、交通、食药等行政部门的紧密配合下,针对寄宿制学校管理、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相关行政部门主动安装学校标识牌34块、爆闪灯18个、减速带227米、警灯11个、施划人行横道412平方米,注销不合规校外托管机构2个。

三、深耕主业谋发展,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

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有效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一年来,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6次,依法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7件,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7人。向司法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6份、检察建议16份。充分运用抗诉监督手段,依法提请刑事抗诉3件,市检察院全部予以支持,2件案件得到改判。发出量刑建议179份,建议更加精准,采纳率逐年提升。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依法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出检察意见2次,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既监督民事诉讼公平,又保障行政诉讼公正。一年来,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件,提请抗诉1件,建议再审3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84件,提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4件、执行活动监督6件,支持起诉11件。对于判决并无不当的案件,加强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件。加强民事虚假诉讼[3]监督,依法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扎实推进“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检察监督”工作,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问题的关切。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既督促“高墙内”规范文明执法,又监督“高墙外”刑罚严格执行。一年来,办理监管场所监督案件12件、办理罪犯交付执行监督案件24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对13名已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刑事案件的审前羁押率仅为38.81%,体现司法人权保障,办理的焦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办理社区矫正监督案件16件,其中办理的罪犯张某某收监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四、深化改革促创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整合设立三个检察业务部和政治部、办公室、法警大队,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办案数占案件总量的11.5%,检察长办案已成常态。及时遴选3名第二批员额检察官,有效补充了办案力量。配合上级院认真做好聘用制书记员过渡考试及招录工作,优化检察辅助人员结构。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成检察官助理、书记员与司法行政人员职务套改工作。

积极推进机制体制创新。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从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适用认罪认罚案件从宽程序处理的达110人,占同期刑事办案总量的90%,诉讼审理程序进一步简化,既及时有效打击犯罪、快速修复社会关系,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深化“捕诉合一[5]”机制改革,设立轻罪快速审查办案组,案件办理实现繁简分流,同时增设3个专案组,强化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从而确保办案质量和监督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章宝精神”,大力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向社会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检察服务。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信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7日内程序答复,3个月内实体回复”的信访工作要求,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一年来,共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3件次,其中检察长接访24人次,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对群众的诉求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竭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高标定位重自强,持续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狠抓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托党组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强国”APP等平台进行深入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微党课”、“现场教学”等活动各具特色,民主生活会、支部会议等主题深入深刻,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稳步前行。支部建设取得新成果,荣获包头市“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称号。

狠抓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包头市检察机关“1带N提素能补短板共成长”人才培养计划,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弘扬“工匠精神”,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300余人次,全面提升检察人员办案水平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出台《退回补充侦查工作规范》、《刑事证据审查指引》等,与公安干警开展办案取证业务探讨,既加强了横向交流,也促进了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一年来,共有8个集体、6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表彰,其中1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1人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称号。

做实内外监督。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以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紧盯检察权行使的各个环节,对2名检察人员作出纪律处分。坚持述职述廉制度,适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不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经常性联系,邀请36人次列席检委会、评议案件、参加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公开听证等活动。真诚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向社会宣传介绍检察工作,持续推进阳光检务,3篇新媒体作品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奖”,新媒体《原创漫画》栏目被评为“全区检察融媒体建设运营十大精品栏目”称号。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各位代表真诚履职、倾心注力、建言献策,为改进检察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一是面对改革带来的变化和挑战,理念更新不够;二是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检察监督工作发展不均衡不充分;三是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队伍履职能力、纪律作风仍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破解。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提高履职自觉,优化服务保障,切实为全旗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司法保障。

一是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做深做实。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指导司法实践,努力追求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

二是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上善作善成。深化细化服务“三大攻坚战”的具体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深度融入旗委、政府工作大局,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坚持维护民生民利,在服务保障中体现检察担当。

三是在四大检察平衡发展上深耕细作。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推进诉讼监督向主动监督、理性监督、全程监督转变,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量,不断在向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检察服务中提升检察公信。

四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上务实重行。抓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让忠诚、干净、担当成为检察队伍的鲜明特色。突出检察队伍“四化”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自我革新、改进提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苦干实干,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案件信息公开网
工作动态   更多>>
· 以案释法 崇廉守正——土右旗人...
· 精准普法促条例落地 检察履职筑...
· 支部换届启新程 履职担当践初心...
· 岗位练兵强本领 以赛促学砺精兵...
· 土右旗人民检察院举办习近平党...
· 检护蒙芽 海日未检| 联合协作 ...
土默特右旗检察微博
土默特右旗检察微博
土默特右旗检察微信
土默特右旗检察微信
版权所有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振华大街南,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联系方式:0472-8881112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