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9日在土默特右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恩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大战大考中保持定力,在忠诚履职中开拓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讲政治,践行检察为民初心
助力三大攻坚战。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10件30人。选派3名干警任驻村干部,累计投入帮扶资金4.3万元,结队帮扶的30户贫困户全部通过脱贫评估验收。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批准逮捕涉林涉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件5人,提起公诉4件13人。与旗林草局共建70余亩“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基地,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积极参与抗疫斗争。全院50余名干警闻令而动,深入社区参与卡口值勤、治安管控、入户排查等联防联控工作。依法惩治涉疫违法犯罪,不降格、不拔高,既震慑了犯罪,也稳定了社会秩序,办理的赵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入选全区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护航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制定出台《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十三条意见》《疫情期间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七条意见》等4项制度,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办理各类涉企犯罪案件20件48人,对5名涉案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5万元。清理长期未侦查终结的涉企“挂案”2件,审查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成立派驻旗企业家协会检察服务站,主动回应企业需求。
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章宝精神”,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5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案进展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因犯罪侵害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10名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2.5万元,传递检察温度。
二、顾大局,服务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进平安土右建设。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83人,提起公诉1118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等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4件73人,提起公诉75件92人;坚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提起公诉91件109人;协同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受邀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5件,提起公诉5件9人,为国家和集体追赃挽损91万元。
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严把案件质量关。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10人被法院采纳。对6件8人涉嫌恶势力犯罪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证据标准不具备恶势力构成条件,依法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核查移送“保护伞”线索4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3件,实现线索清零。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成“两室两基地[]”,研发“土右未检APP”关护平台,开展心理疏导10余人次。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8件18人,其中因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9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9人,不起诉2件2人,封存犯罪记录4人。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2件12人、起诉13件15人。8名干警受聘为“法治副校长”,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30余次,受众学生近万人。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用好宽严相济,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的不批准逮捕 21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115人作出不诉决定,释放司法善意,促进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2019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60件554人,适用率在85%以上,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34人,人民法院采纳率为90%。
三、谋发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
刑事检察更加有为。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1件15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7件42人。对应当提请逮捕、移送起诉而未提请和移送的,追捕、追诉59人。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35件。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和程序违法的刑事判决,向法院提出抗诉11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5件。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罪犯6人,提出纠正意见120次;将8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纳入监管;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件、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检察专项活动”,监督纠正23人;发现违法违规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件1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
民事检察追求精准。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件,着力保障执行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9件,帮助追讨劳动报酬、抚养费等共计56万余元;依法提出纠正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检察建议52件,法院采纳49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件,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
行政检察努力做实。发挥“一手托两家”职能,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9件;办理纠正行政机关执法行为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份,均被采纳。针对行政机关违法或者怠于行使职权问题,发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239件,全部被采纳。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公益诉讼检察立案29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3件,均已整改到位。开展“携手清四乱、保卫母亲河”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拆除黄河河道内违章建筑5354平方米,拆除大青山矿区煤炭洗选点20处、关停水源地违规建厂1处。深化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立案1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份;对“等外”领域立案52件,发出检察建议52件。
四、重自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抓牢政治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干警个人自查的49项问题全部整改“销号”,对组织查纠出的5件问题案件予以纠正问责,出台24项长效制度。聚焦“五个着力点”,制定十条便民利民举措,办结12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党建取得新成果,荣获包头市“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称号,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抓紧素能建设。完成捕诉一体化改革[],优化整合内设机构,设立3个业务部门和2个综合部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组建12个办案团队,检察长直接办案成为常态,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逐年优化。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18项,涌现出全区案管业务标兵、全区刑事检察业务能手等先进个人28名,2人入选自治区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1个案件被高检院评为精品案例,5个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力配合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积极配合完成上级检察机关巡视巡察工作,抓实抓细日常监督,组织集体廉政谈话9次,应用“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谈话24人次,7名干警因违纪违法被处理。
五、强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报告制度,共向旗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检察工作14次,主动接受旗人大常委会对8名检察官的履职评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座谈、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63人次。
强化内部监督。定期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和案件质量评查。开展常态化检务督察,开展检务督察125次,发布检务督察通报42期。落实“三个规定[]”,建立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防火墙,记录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64件。
深化社会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建设,依法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158件、生效法律文书826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346条,办理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300件,举行公开听证12次。升级“两微一端一站一条”等新媒体平台,累计推送各类检察信息1.6万余条。
这些成绩是旗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在服务保障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贡献率不够高,与旗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差距;二是检察理念更新缓慢,部分检察人员仍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三是运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引导检察办案求极致的措施办法不多,法律监督质效不高;四是干警素能与新时代履职要求不相适应,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会办案、能写作、善协调的复合型人才匮乏;五是纪律作风建设还有短板,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得还不实。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主要思路和安排
各位代表,202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包头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土右旗第十三次党代会及本次人代会精神,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细作检察人员素能提升,在新的起点上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治导向,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坚持发展导向,积极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能动司法。贯彻落实旗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将旗委重视和支持转化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强大动力,以监督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用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强基导向,筑牢检察发展根基。一体强化检察人员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做实做细检察人员业绩考评,运用“案-件比”为核心的质量评价指标,提升办案质效。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抓得更严更实。
四、坚持问题导向,自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充分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开展案件公开听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各位代表,以史为鉴初心不改,开创未来使命在肩,我们将咬定目标、埋头苦干,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努力为建设我市未来跨越式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谱写土右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