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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土默特右旗检察院一案例入选内蒙古检察机关《2023年度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时间:2024-01-27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典型案例原文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督促三道河扬水站问题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 行洪和取水安全 区域协作

【要旨】

针对沿黄水利设施管理使用跨区域交叉问题,属地检察机关和使用地检察机关强化协作配合,联合推动两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维护行洪安全和取水安全,形成跨区域公益保护合力。

【基本案情】

三道河扬水站位于黄河中上游的分界点,地属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但归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经营使用。扬水站附近违法建筑影响防洪,部分防洪堤坝塌陷;扬水站取水泵船缺乏日常监管维护,存在设备老旧、船体结构损坏、零散部件掉落、取水泵船脱锚等问题,影响行洪和农田灌溉。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3年3月,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托县检察院”)和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土右旗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该线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托克托县水利局(以下简称托县水利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土默特右旗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三条第(九)项的规定,土默特右旗水利局(以下简称:土右旗水利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土默特右旗管理扬水站不善可能对黄河托县段产生不利影响,黄河托县段部分防洪堤塌陷会给土默特右旗取水带来隐患。托县检察院、土右旗检察院以《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为基础,共同推动三道河扬水站问题整治。2023年3月13日,托县检察院对托县水务局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023年3月20日,土右旗检察院对土右旗水务局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2023年3月15日,托县检察院向托县水务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及时履行职责,对河道附近妨碍行洪的建筑物限期拆除,及时修复损毁、倒塌的堤坝。2023年3月28日,托县水务局对检察建议作出书面回复,影响行洪建筑已拆除,沿黄堤坝已修复。托县水务局争取165万元修缮资金,修复堤防塌陷194米,修复三道河扬水站南侧堤防塌陷和流域排水口冲坑24处。

2023年4月6日,土右旗检察院向土右旗水务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取水泵船船体进行整体排查,对遭受腐蚀部分以及重点零部件、部位进行维修、翻新,消除安全隐患。2023年4月30日,土右旗水务局作出书面回复,已及时完成取水泵船的修复翻新并重新投入使用,并组织人员加大对辖区内其他取水泵船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土右旗水务局将扬水站纳入该局2023年度重点改造项目,投入2115万元对扬水站提级改造。

2023年12月19日,托县检察院与土右旗检察院联合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两地水利部门在三道河扬水站整改现场听证。听证人员对整改效果予以认可。

【典型意义】

托克托县检察院、土默特右旗检察院积极落实全区检察机关河湖保护协作统一协作行动要求,依托跨区域协作意见,共同排查线索、共同调查取证;协同督促辖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共同消除安全隐患;联合听证,跟进问题整改,以跨区域协作合力实现跨区域办案的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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