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02 作者:包乌兰 新闻来源: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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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敕勒川守初心,平凡岗位绽芳华。包乌兰,女,中共党员,自2015年,作为土右旗人民检察院第一批招录的蒙汉双语人才,从美丽的科尔沁来到敕勒川草原。时光飞逝,十年间,不论是在曾经的案件管理中心从事案件进出口的“第一责任人”,还是法律政策研究室钻研法律法规,以及现在的刑事检察岗位,都在闪现她的身影。面对不同岗位和不同的工作任务要求,她都能沉得下心来,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兢兢业业做好每件工作,办好每起案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的锻炼提升自己,求“极致”始终是她的座右铭。 
2018年,土右旗人民检察院设立“海日工作室”,把其作为有效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平台载体。包乌兰在承担大量刑事案件办理工作任务的同时,第一时间挑起了“海日工作室”的担子。正如“海日工作室”名字一样(“海日”是蒙语,汉语译为“爱”的意思),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她在未检工作中也是倾注了极大的爱心和热情,校园教室、社区街道、公诉席上,她把每一次的工作都当做是对自己全新的挑战。为了给孩子们撑起一方护佑蓝天,她敏于思考,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未成年人兴趣爱好以及当今网络科技较为普及的特点,建议院党组及时研发了未检互联网关护平台,与陆续建成的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警示教育基地构建了“线上”+“线下”一体化关护的未检工作新模式,这些做法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评价,工作经验做法也被检察日报发表刊登。她本人以及所在的“海日工作室”先后被土右旗、包头市、自治区评为“三八红旗手”、“创新实践优秀团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客观公正 司法为民

2019年转任刑事检察岗位后,作为刑事检察一线的骨干力量,她始终秉持“客观公正、司法为民”的信念,深耕办案一线,直面疑难复杂案件挑战,在承担未成年检察工作的同时办理普通刑事、重罪刑事、经济刑事类案件,共计办理600余件案件中无一错案瑕疵案,用实际行动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2023年办理的刘某某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办理过程中结合土默特右旗系包头市重点农区的地理特征,深入分析发现农民为了保护自家农田避免被牲畜啃食而投放有毒包衣的玉米种子,导致他人农畜受害的的案件在本地区并非个例的特征,在基于达成和解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听证会,扩大案件影响力,为了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专程前往苏波盖到被不起诉人所在的村委会邀请了村民、乡镇包联干部、辖区派出所民警,在村委会广场上召开了一场特别的不起诉决定书宣告会,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其工作方式质效被《检察日报》发表宣传。2024年其办理的白某某拐卖儿童案,在办理过程中她坚持“不放过一个细节、不遗漏一份证据”的原则,自行补充侦查送养、收养人的家庭成员、经济情况、客观的就医记录等全面审查,并依法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依法召开听证会后做出了不起诉决定,确保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合法,本案《不起诉理由说明书》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在案件办理期间,她注重学习、勤于钻研,凭借自己的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应变能力,多次在全区、全市优秀公诉人比赛、全区刑事检察业务能手竞赛中荣获“全区刑事检察业务能手”、“优秀办案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等称号。


作为新时代青年检察官,包乌兰始终用担当兑现庄严承诺,以奋斗践行初心使命,用自己的青春和热情展现新时代检察精神,用真诚、真心、真情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勇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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