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磊,男,汉族,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人。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3年11月进入土右旗人民检察院工作。入院以来,常磊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平凡的书记员岗位上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诠释了责任与担当。

作为初入检察院的书记员,常磊坚持把学习作为第一要务,他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检察业务知识与法律知识,学习各类公文写作规范,反复推敲每一份材料,在工作中做到精益求精,实现从检察“小白”到书记员“能手”的过渡。

在文件流转中,常磊认真学习新政务管理系统操作规范,做到重要文件第一时间传达、一般文件按时流转、所有文件有据可查。常磊坚持每天早到办公室半小时,就是为了提前将当天传阅文件推送到位,确保政令上下畅通、决策执行高效,保证领导和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和使用文件信息。
在公车管理上,常磊严把公车“使用、管理、监督”关,做到车辆使用无违规、“零”事故,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定期收集统计检察人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情况并登记在册;规范用车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派车的用车机制派发车辆;制定“一车一档”,定期统计车辆使用数据、检查车况和保养车辆,对每辆车都做好“心中有数”。
常磊作为包联社区工作联络员,定期组织干警到包联社区开展环境整治、法治宣传等活动,协调解决包联小区路面硬化、清掏下水、更新广告宣传栏等问题,获得包联社区和社区群众的认可,也为城市精细化管理贡献检察力量。
书记员工作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只有日复一日的坚守;没有豪言壮语的承诺,只有脚踏实地的耕耘,他就像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书记员的忠诚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