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部门谈落实”丨司法警察大队:深化“融入式履职” 提升警务保障质效 |
| 时间:2026-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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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魏沐洁 近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立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剖析了过去一年的成绩与短板,并为今年全市检察工作锚定了清晰航向。会议明确提出,要以“监督质效提升年”作今年开展检察工作的主题,这不仅是检察业务部门的职责所系,更是我们司法警察队伍转型发展的“指挥棒”。 作为司法警察大队的负责人,通过深入学习会议精神,我深感责任在肩。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唯一一支武装力量,是保障法律监督顺利进行的“压舱石”。在检察工作的开展推进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当好“安全员”,更要当好“战斗员”,主动将警务工作融入“四大检察”主责主业,以高质效的警务保障支撑高质效的法律监督。结合会议精神与警务工作开展实际,我就如何贯彻落实谈以下几点思路: 会议强调要紧密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和包头市发展目标。落实到我们大队,首要任务就是打破“单纯看门、单纯押解”的传统思维定式。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新时代的司法警察工作,必须从“被动单向性出警”向“主动融入式履职”转变。我们将以此次会议精神为指引,锚定构建“主责引领、协同共进”的履职格局。这意味着,哪里有检察监督,哪里就要有法警的身影。无论是刑事检察的出庭公诉安全保障,还是公益诉讼现场的勘查取证,我们都要主动靠前一步,将警力部署到检察办案的最前沿,确保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后顾无忧”。 会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不足。对照上级要求,我们大队在履职中也确实存在专业化支撑不足、协同机制不够顺畅等问题。为此,我们将把警队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警务工作落实的主题。 一是细化办案流程。针对提押、看管、送达等传统警务,制定全流程安全管理规范,做到“事前评估、事中严控、事后复核”。二是健全协作机制。建立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的常态化联络机制,完善“检察官+司法警察”融合履职模式。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了解业务部门的用警需求,变“派警”为“请战”,变“结合”为“融合”。 围绕“监督质效提升年”这一主题,我们将重点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全面推行“1+N”警务保障模式,保障刑事检察“零风险”。在协助提讯、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公诉人出庭保护等环节,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办案安全;赋能公益诉讼“取证难”。公益诉讼是检察监督的新增长点,也是我们司法警察履职的新阵地。今年,我们将重点培养懂勘验、会使用无人机航拍、能操作快速检测设备的“警技合一”复合型人才。在检察官办理生态环境、食药安全领域案件时,司法警察不仅要维护现场秩序,更要协助调查取证,用技术手段固定证据,为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注入警务动能;助力检察听证“有秩序”。针对公开听证活动,我们将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维护好听证现场秩序,保障听证过程庄重、顺利、安全。 队伍是根本,训练是保障。会议对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坚持“工作怎么推进,训练就怎么落实”的要求,开展“战训合一”的岗位练兵活动。训练内容不仅要包括体能、擒敌拳等基础技能,更要加入检察业务知识学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信息化设备应用等内容。我们将鼓励警队干警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司法考试,努力培养一批既懂警务又懂检务的“多面手”,全面提升司法警察在检察工作现代化背景下的履职能力。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下一步,司法警察大队将把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以服务保障“监督质效提升年”主题落实为核心,以司法警察履职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不仅做检察办案的“守护者”,更要做法律监督的“助推器”,为土右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我们的警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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