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案件公开公平公正,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内蒙古某有限公司、秦某某、张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五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4月3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
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区二楼听证室;
三、有关事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于2026年4月2日下午17:00前向本院申请,联系电话0472-8888965;
2.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保持肃静,听从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3.旁听人员参加旁听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