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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威:笔墨春秋
时间:2018-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检察院 王威

曾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理论研究人才”“江苏省检察专门人才”

写作原本只是业余爱好,由于机缘巧合,却变成我工作的重心。从检24年来,我每天都要同文字打交道,乐此不疲。有人问,为何不感到厌烦?诚然,写作是件苦差事,需要一个人全身心的投入。但更重要的是,写作蕴含着乐趣,并释放正能量,使我甘之如饴、得以安身立命。

“小文章”引发“大动作”。2016年10月,我偶然在一本内刊上,看到本院监所科干警撰写的一篇文章,文章认为由于公安机关对在押人员随身财物处置不当导致在押人员申诉增多的现象,亟待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我敏锐地想到,能不能将其改成检察信息,供领导决策使用?我赶紧联系作者,仔细询问文章所反映的问题,一方面补充相关案例、提出科学对策,另一方面对文字精细处理,前后耗费近两周时间。

该文随后被江苏省检察院《情况反映》采用,省院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对此问题加强监督并制定有效管用的工作规范与监督规范。不久,省院将该项工作列为2017年全省检察30项重点工作之一,并印发《看守所在押人员随身财物管理检察办法(试行)》,杜绝司法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这只是我工作中的一个小插曲。研究室的工作包罗万象、点多面广。不仅要紧贴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还要紧贴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并推动检察理论繁荣创新。这些工作看上去挺难、很枯燥,如果找到合适的载体,也能演绎出惊人的效果。

“旁观者”变成“弄潮儿”。微信等互动性强、传播速度快、表现形式多样、信息发布快捷的新媒体正日益发展壮大,如何将其与检察研究工作相结合,我亦进行了一番探索。

2017年4月,由我执笔的《“包公”入额后,“王朝马汉”怎么办?》被江苏检察研究微信公众号推送,并被法律读库等微信公众号相继转载。“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如果把检察官比作是‘现代包青天’,检察辅助人员就是‘王朝、马汉’。”我用生动贴切的语言描述出检辅人员的各种不易即权责界限不明、工作压力较大、普遍存在身份焦虑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原来,检察研究文章可以这么写,不一定都像以前那样一板一眼的,效果更佳。”一位兄弟院的同仁看过后受到极大的启发。2017年11月,江苏检察研究微信公众号向我发放聘书,聘用我为签约作者。我编写的4篇文章先后被江苏省院研究室公众号采用。其中,与徐州市院研究室同事共同撰写的《英雄联盟?检察官们也一起来“打怪”了》,在检察日报新媒体开展的全国检察新媒体作品评选中,荣获“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奖”。

虽然我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但多年养成的习惯依然促使我不断汲取新知识。每天我都要大量阅读法制方面的报纸杂志及有关的书籍,并与检察实践相结合,进行创作。2017年,我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发表调研、宣传类文章共计47篇。

这么多年,我荣获了大大小小的奖项。就我而言,寄一往情深于写作才是支撑着我走到现在的根本原因,倍感荣幸的是,这期间我亲身参与并记录下检察事业的发展与变迁,这可能才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价值。

(整理人:胡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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