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辖区内部分中小学校门口食品小摊贩在校门口道路两侧向学生或其他不特定人群销售食品,上述食品小摊贩未在显著位置公示登记证或者备案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此外,流动食品小摊贩占据行车道摆放摊位开展经营活动,在上下学时间段,大量学生扎堆围在小摊贩周边,造成附近道路交通堵塞,给中小学生的出行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为此,该院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共同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小摊贩的监督和整治,确保未成年人食品安全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场表示感谢,并愿意协同检察机关一同为守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而努力。
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牢牢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协同行政部门就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食药品安全问题积极担当作为,努力为食品药品安全筑起一道牢固的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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