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毕业的女大学生邓某先后三次偷盗快递包裹,小偷小摸最终构成犯罪。
2015年5月1日,犯罪嫌疑人邓某路经福州市仓山区某小区门口包裹领取处时,发现该小区的包裹不需要凭身份证就可以随便领取,小区保安也不会过问。于是犯罪嫌疑人邓某就趁着保安不注意盗走翁某某通过网络购物寄送来的包裹,包裹内的物品为一双价值276元的白色牛皮男士商务休闲鞋。
2015年5月21日,犯罪嫌疑人邓某再次到该小区门口包裹领取处,盗走陈某甲通过网络购物寄送来的包裹,包裹内的物品为一双价值225元的蓝色美津浓乒乓球鞋。
两次得手后,犯罪嫌疑人邓某的胆子渐大。2015年6月24日,犯罪嫌疑人邓某又以同样方式盗走陈某乙通过网络购物寄送来的三个包裹,包裹内的物品为一双价值21.13院的男童海军蓝色T恤,一条价值23.66元的麻灰色男童短裤,一条价值23.66元的黑色男童短裤以及一双价值65.56元的桃红色女式凉鞋。当犯罪嫌疑人邓某将偷到的东西装在购物袋内走到小区门口时,保安认出她就是多次冒领快递的女子,遂将其拦截并报警。
据犯罪嫌疑人邓某交代,她在作案期间因生活不如意,被朋友欠了钱,心中烦躁,就产生了通过偷盗别人的快递物品来补偿自己的损失,发泄自己情绪的念头。
近日,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邓某某提起公诉,仓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官说法: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两年内三次以上盗窃既遂,累计数额不需达到较大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犯罪嫌疑人毕业于某知名政法高校,本该有灿烂的前程,却因一念之差构成犯罪。故大家应正确处理好自己的负面情绪,切勿糊涂触犯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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