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至6月,薛某在某网络论坛上发布针对主审法官和原告律师的污言秽语,散布法官与律师存在不正当关系等虚假事实,用“黑法官”“司法蛀虫”“美女律师拉皮条”等侮辱诋毁的字眼博人眼球,网上发帖的点击量、浏览次数达到1.3万余人次。
看到帖子后,主审法官和涉案律师向公安机关报案。7月6日,薛某被民警抓获归案。7月9日,薛某委托其亲属将网上发布的帖子删除。公诉机关以被告人薛某犯诽谤罪向鄞州区法院提起公诉。11月20日,鄞州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对这起网上散布谣言诋毁法官的诽谤罪案件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庭后表示,被告人薛某在网络上发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薛某为发泄心中不满,捏造损害他人的事实,在网络上予以散布,信息点击浏览次数达到1.3万余次,其行为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且被告人损害的是政法干警的名誉,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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