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讲堂特邀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珏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两项监督工作十六条措施详解——立案监督与侦查活动监督业务实操指南》为题进行授课。授课中,张珏主任紧密围绕自治区院“两项监督”十六条措施,紧扣办案实际,聚焦线索发现、监督技巧等重点难点,进行系统解读与实操辅导,主题鲜明、内容详实、深入浅出,既有政策条文的精准解读,又有实务案例的具体指引;既有线索发现、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实操技巧,又有理念更新、机制完善、质效提升的思路方法,为下一步做好两项监督工作厘清了思路、传授了方法、明确了方向。
会议强调,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的核心内容与关键抓手,对规范侦查权依法运行、防范和纠正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法侦查取证等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院出台的十六条措施,靶向精准、务实管用,是全区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的实操手册、行动指南。把政策学深、把程序把准、把方法练熟,对我们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全体检察人员尤其是刑检部门同志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深刻认识两项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的核心业务、刚性要求、法定职责,原原本本学习、逐条逐项领会十六条措施的核心要义,切实把政策要求转化为监督自觉、内化为办案能力,把培训成果转化为研判案件、规范程序、跟踪问效的实际能力,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助力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